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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金融协同扩大贴息 助力内需与消费


为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部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发挥财政与金融协同作用,激发民间投资并促进居民消费,主要调整如下:

一、扩大贴息对象 - 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的各类信用卡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二、扩大经办机构范围 - 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新增21家全国性银行,并允许金融监管评级达到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与外资银行等参与经办。 龙8头号玩家

三、适当提高贴息额度上限 - 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年度上限由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 - 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年度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 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分期累计贴息年度上限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

四、其他事项 -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此前有关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相关规定执行。